广州市近期发生的一起涉及AI短剧的盗录案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。案件中,覃某和沙某在未获得AI短剧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,复制了至少1716部作品,并通过生成分享链接进行贩卖传播。法院最终判定此行为侵犯了AI提供方与用户共同拥有的AI短剧著作权,并依法追究了当事人的刑事责任。此案的关键在于作品是否包含“人类智力投入”,这成为案件定性的核心要素,并由此树立了AI短剧著作权刑事保护的标志性案例。
记者近日采访了此案的办案检察官,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张秋杰。张秋杰围绕AI短剧的著作权保护问题,特别是训练数据可能存在的侵权风险,进行了深入探讨。


